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所得税费用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所得税费用计提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更新时间:2025-11-01 13:18:57 查看全文>>
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所得税费用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所得税费用计提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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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如:某服装生产企业2018年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为36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其当年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360×8%=28.8(万元),可以在当年扣除28.8万元,超过的1.2万元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费用可纳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之内进行税前扣除:
1.上岗和转岗教育;
2.各类岗位适应性教育;
3.岗位教育、职业技术等级教育、高技能人才教育;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分为25%和20%(目前减按10%)两种基本情况。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规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汇兑损失扣除标准是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汇兑损失属于财务费用。汇兑损失是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或者年度终了时,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国债利息收入应该计入投资收益。
接受捐赠收入
【解释】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涉及的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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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所得税费用期末有余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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