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比例及期限要求事项有哪些汇总内容
问题来源:
正确答案:B,C,E
答案分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甲持股不足1%,无权单独提出临时提案,选项A错误),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姜老师
2025-10-13 12:59:56 214人浏览
相关总结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连续≥ 180 日+单独/ 合计≥ 3%:查阅(章程可以规定更低持股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监事会→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召集、主持:董事长→副董事长→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监事会→连续≥ 90 日+ 单独/合计≥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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