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_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
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克服困难的意志力与胆识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应当保持一个通过考试的强烈愿望。一起来学今天的预习考点吧!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
1.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条件:达到法定缴费年限
法定退休年龄
(1)基本规定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②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③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2025年新增)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达到法定缴费年限
(1)基本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延长规定(2025年调整)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
1.基本养老金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3.病残津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跨统筹地区就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5年《经济法基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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