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为从业人员代办适用)》怎么填?
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平台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成为法定义务。《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为从业人员代办适用)》作为核心申报载体,因涉及 “跨平台收入填报”“税费优惠适用” 等特殊规则,不少平台在填写时频繁踩坑,甚至因信息错报引发税务风险。
一、填报前必做:2 项核心前置工作
填报申报表前,需完成 “身份核验 + 授权留存” 两项前置程序,这是确保申报合法的基础,缺一不可。
(一)完成从业人员实名核验
平台需通过身份证原件比对、人脸识别等方式,核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真实性,重点确认:
姓名、身份证号与本人一致;
若为个体工商户,需额外核验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信息(避免违规转换收入性质)。
(二)取得书面授权并留存
根据 16 号公告要求,平台需取得从业人员的书面同意,明确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范围与责任,授权文件需留存备查至少 10 年。
提示:未取得授权擅自代办,可能被认定为违规申报,面临行政处罚。
二、核心栏次填报指南:实例拆解 5 大关键板块
申报表主要分为 “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来源明细”“销售额及税费计算”“申报人信息” 四大板块,以下结合两类典型场景拆解填报规则。
板块 1:从业人员身份信息 —— 确保 “平台内标识唯一可追溯”
本板块需填写从业人员在代办平台的注册信息,核心是 “用户唯一标识码” 需具备唯一性、长期性。
栏次名称 | 填报金额(元) |
服务收入(含税) | 150000.00 |
扣除的退款金额 | 0.00 |
免税销售额 | 0.00 |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 148514.85 |
增值税应纳税额 | 1485.15 |
附加税费合计 | 74.26 |
公式依据:增值税应纳税额 =(含税收入 - 退款)÷(1 + 征收率)× 征收率。
板块 4:申报人信息 —— 明确平台责任
本板块需填写代办平台的基本信息,确保申报主体清晰可追溯:
互联网平台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代办平台的全称及税号;
经办人姓名 / 联系电话:填写负责申报的人员信息,便于税务机关核查;
声明栏:需勾选 “已核验从业人员身份并取得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平台公章。
板块 5:备注栏 —— 特殊情形必填项
以下情形需在备注栏注明,否则可能被认定为申报不完整:
跨平台收入:注明 “收入来源于 XX 平台(平台唯一标识:XXX)”;
享受优惠政策:注明 “适用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 或 “适用 1% 征收率优惠”;
发生退款:注明 “本期扣减退款 XX 元,对应收入所属期 XX 年 XX 月”。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局公众号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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