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_26年注会会计预习知识点
结合近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发布时间来看,预计新考季注会考试教材将于26年3月上市,在此之前考生可以使用旧版教材提前开始预习备考。为了帮助考生提前抢学,下文为各位考生整理了预习考点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各位考生一起来预习打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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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形式和转换日
转换形式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点拨】 | |
转换日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 租赁期开始日或确定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日期。“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用于出租,转换日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的日期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 房地产达到自用状态,即企业开始将其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日期 | |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 | 租赁期届满,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重新开发用于对外出售的日期 | |
点拨:
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转换是合理的,如功能、性能等方面实质性的变化和重大的结构性调整。
(二)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1.成本模式
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与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如下图所示:

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2. 公允价值模式

点拨:
正常情况下,资产价值的变动应先计入损益,进而影响所有者权益,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能会出现非常大的贷方差额,若计入损益,可能会出现人为调节当期利润的现象,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
知识点来源:第五章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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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张志凤老师《会计》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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