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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王兴2025-11-12 16:34:07

对自己最好的投资,就是不计成本地提升自己。你为2026年中级会计考试所投入的精力,终将以专业和机遇的形式,兑现成人生最高额的回报。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2026年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级会计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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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相关内容。考生们要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预习阶段的学习时间,积极备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2025年《经济法》2025考季轻1·基础细讲班课程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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