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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销权_26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刘佳慧2025-11-13 13:41:20
报考科目数量

3科

学习时长

日均>3h

202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的预习备考正在进行,东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知识点破产抵销权的内容。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行使程序以及对破产抵销权的相关限制,各位考生请阅读本文,完成对该知识点的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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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抵销权_26年注会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破产抵销权

1.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

(1)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2024年、2022年案例分析题,据回忆)

(2)破产抵销权不必考虑债务是否到期,标的物种类、品质是否相同。

也就是说,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不得以下列理由提出异议:

①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②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③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

2.破产抵销权的行使程序

(1)方向

债权人依法行使破产抵销权,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2022年案例分析题)

(2)时间

债权人应当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之前向管理人主张破产抵销。所谓“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前”,是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重整计划草案或者和解协议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3)抵销的生效时间

①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自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2024年案例分析题)

②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或者自收到主张抵销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管理人提起的抵销无效诉讼请求的,该抵销自管理人收到主张抵销的通知之日起生效。

3.权利滥用的限制

(1)基本规定

①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2022年案例分析题)

(2)权利滥用限制的例外

受权利滥用限制的债权人,有权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但用以抵销的债权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的除外。(2023年案例分析题)

②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③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4.对出资人的破产抵销权的限制

债务人的股东不得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

(1)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2023年、2020年案例分析题)

(2)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案例:

2024年12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经查,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一项已于2023年9月10日到期的货款债权100万元,甲公司股东赵某尚有到期出资款80万元未缴纳。

分析:

(1)如果甲公司欠付乙公司的营业用房租金100万元,应于2024年12月20日到期,则由于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不必考虑债权债务到期与否,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2)如果乙公司在2024年12月5日从丙公司处受让对甲公司的租金债权100万元,则因该项租金债权系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才取得,要具体看乙公司受让的该项租金债权是否有甲公司的财产为担保物:①如果没有,乙公司无权向甲公司的管理人主张抵销;②如果有时值80万元、甲公司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物,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的管理人主张抵销80万元。

(3)如果乙公司与A公司2023年初签订合并协议并陆续办理相关手续,但因故合并至2024年11月30日方全部执行完毕,乙公司也因此于2024年11月30日方正式取得A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100万元租金债权,则由于合并协议签订于破产申请1年前,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4)如果甲公司欠付赵某专利权使用费80万元,赵某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但无权向甲公司的管理人主张与其欠付甲公司的出资款相抵销。

知识点来源:第八章 破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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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科目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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